《南都晨报》:一纸“人身保护令” 让他醒了

  发布时间:2018-03-16 08:44:57


       丈夫李某因嗜酒,经常醉酒后谩骂、殴打妻子张某,久而久之,张某无法再忍受,将李某诉至法庭。内乡县人民法院了解情况后,发出“人身保护令”,李某这才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表示一定戒酒,改过自新。

       4年前,张某经人介绍与李某相识,2016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个儿子。张某称,丈夫李某勤劳本分,孝敬父母,平时农作完毕就外出务工,从没停闲,既不赌博也不抽烟,唯一的嗜好就是劳累后喝几口酒解乏。起初,她心疼丈夫养家不容易,对喝酒一事从不阻拦,甚至主动买酒让李某喝,但慢慢地,李某由最初的只喝一小杯发展到三五杯,甚至到后来的不醉不休。

       每次一酒醉,李某就让张某端茶倒水,取这拿那,动作稍慢或茶水过烫,就对其谩骂或拳脚相加。虽然酒醒后李某也悔恨不已,多次向她赔礼道歉,但立过多次保证依然不改。前不久,李某再次酒醉,又用掐、拧、脚踢、拳打等手段,导致张某身体多处青紫。这样的日子张某再也受不了,便要求离婚。内乡县人民法院法官柳锐查看张某的伤情并走访邻居后,发出“人身保护令”。李某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之极,连扇自己几个耳光,说好端端一个家,让自己贪酒给毁了。

       柳锐规劝李某,法院将给他4个月改过自新的机会,也叫“冷静期”,如果他不按“人身保护令”履行法律义务,继续酒后殴打、谩骂妻子,法院将立即开庭解除二人婚姻关系。如果李某继续酒后殴打、谩骂妻子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将追究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妻子张某可提起刑事自诉,以李某有能力履行“人身保护令”法律义务而拒不履行为由,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某聆听法官释法后,表示坚决要把酒戒了,改过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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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南都晨报》:3月15日 A8版 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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