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内乡县法院受理一例婚姻关系纠纷案,张某因不堪忍受丈夫多次酒醉后殴打,诉讼离婚。法官根据张某身上的伤情,结合走访了解的情况,给李某送达了“人身保护令”。这是该院今年来,发出的首例“人身保护令”。
2016年,张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婚后生一个儿子。李某他既不参赌也不抽烟,唯一嗜好就是劳作后自斟几口(酒)解解乏。初时,张某心疼他养家糊口不易,对他喝酒一事从不阻拦,甚至主动买酒让他喝。李某由最初的一小杯发展到三五杯,到后来的不醉不休。每次酒醉,他就对张某轻则谩骂,重则拳脚相加。李某酒醒后也悔恨不已,多次保证就是不改。前不久,李某又酒醉,又用掐、拧、脚踢、拳打,使张某身体多处受伤。李某收到“人身保护令”时,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之极,连扇自己几个耳光,说:“好端端一个家,让自己贪酒弄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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