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2万余元货款不还,法院判决后仍然拒不执行。日前,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常某控制,并对其司法拘留15天。
2014年,常某在王某处购买水暖材料,欠下2万余元货款,王某多次催要,常某均以资金周转不开为由拖延还款。今年6月,常某向王某出具欠条一份后,仍不支付欠款。此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常某10日内一次性偿还王某2万余元欠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常某一直外出居住在亲戚家,王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近日,法院对常某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在距离常某家300米的地方,便下车徒步走到常某家附近的一栋民房内隐蔽起来。确认常某在家里后,执行干警迅速出动,将其控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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