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内乡县法院赵店法庭开庭审理一起涉及9位农民工的工资拖欠案件,并当天成功帮助农民工兄弟追回了应得的劳动报酬9000元。农民工拿到拖欠3年的报酬时,纷纷称赞内乡法院:“一心为咱老百姓!”
2014年8月,9位原告经他人介绍为被告蒋某做外墙粉刷施工,完工后经结算,被告蒋某应支付9位原告施工费1.9万余元。蒋某已付1万元,下欠工人9000余元劳务费。3年来,9人多次向蒋某讨要工钱,均被其以多种理由推脱。多次讨要未果后,工人们将其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维护农民工的合法利益,向蒋某追讨工资。
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曹书杰多次到当事人家中了解案情,又多次组织当事人耐心进行释法、沟通。在11月27日的庭审中,主审法官充分听取双方的陈述,在保障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权利的同时,以温和亲切的语言安抚双方当事人激动的情绪,适当引导当事人,保证了庭审的顺利进行。整个庭审活动张弛有度、规范高效。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庭当庭口头宣判:判决蒋某在收到判决书后十日内兑现农民工工资9000余元。口头宣判后,蒋某嘴上说不服要提起上诉,但回家后细酌,认为法官说得在理合法,遂于当日下午主动联系法官到庭,同意调解。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蒋某当即支付9位农民工工资9000元。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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