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全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内乡县人民法院在省高院、市中院的统一安排下,通过四项措施助力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暨服务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村“三留守”人员权益保护、打击坑农害农违反犯罪等系列涉农维权专项活动开展。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该院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立讨薪维权、三留守、打击坑农害农、执行、综合宣传五个工作组。各工作小组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活动顺利开展;院长率先垂范,亲自办案,促进涉农案件结案目标和全年结案任务圆满完成;落实责任,建立民事刑事执行案件工作台账,结合分工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案件排查不全面、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等严肃查处,责任到人,妥善解决三类涉农案件。
多举并措,优先从快。在立案庭设立专门的涉农案件窗口,力争做到当天审查、当天立案、当天移送;立案后,优先送达、优先排期、优先开庭,确保案件及时处理;加强诉讼指导,安排法官轮流值班,引导农民工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缩短诉讼时间;成立涉农案件速裁合议庭,实行快审快调;以“调解优先,案结事了”为理念,调解法官和人民调解员联合主动、及时地进行全方位调解,尽可能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社会力量,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做到案结事了。
降低成本,司法为民。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降低诉讼门槛,对符合要求的涉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农民工申请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免除申请人担保义务,直接裁定;对因发包人和承包人结算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经农民工或承包人申请,就工程款中涉及农民工工资部分先予执行;加强举证指导,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对农民工自行取证有困难而申请法院取证的,依法调查取证,解决农民工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证据的问题;同时,举办法治讲堂和法律知识讲座,开展涉农维权咨询活动,普法送法,加大宣传,提升农民工法律素养,让他们学法守法知法用法,更好维护自身权益。
穷尽措施,加强惩戒。做好诉前财产保全、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等工作,确保农民工打赢了官司拿得到钱;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各类侵害农民权益的犯罪案件,依法动用刑罚,公正高效审理,严厉打击;对拒不执行的老赖,采取拘留、查封、扣押、冻结、搜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对其进行全方位的限制;加大对恶意拒付行为的打击力度,并通过直播、媒体宣传等手段加强报道,推动全民参与,利用社会力量合力讨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