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法院六项措施杜绝干警为案件说情

  发布时间:2009-10-22 17:10:09


 

为了进一步推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切实转变全院干警的思想工作作风。内乡法院专门制订了抵御案件说情“六不准”,让全体干警遵照执行。

一、不准干警利用职权,假公济私,为案件说情,把个人意见强加于合议庭或案件审判人员。

二、不准干警在家接待当事人、为案件当事人牵线搭桥、为亲朋好友等人说情、请客、送礼等。

三、不准干警之间相互打听案情,给当事人通风报信。不经领导同意,不得查阅卷宗和复印有关材料。

四、不准将领导和案件承办人的通讯工具号码,住址告诉当事人。

五、不准干警带领案件当事人请承办人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吃喝玩乐或送礼。

六、不准干警带着当事人到法院内找领导说情,请吃、请玩、送礼。

违反上述规定,将给予点名批评,情节严重者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直至党纪政纪处分。自年初执行“六不准”以来,已有两名干警在全院大会上受到点名批评,一名干警受到全院通报批评,收到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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