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从六个方面入手对判后答疑进行规范,全面加强判后答疑工作,取得明显效果。截止目前,该院办结各类案件1248件,服判率达到96.7%,呈现出服判多、主动履行多和上诉少、信访少的“两多两少”的良好态势。
一是规范判后答疑主体。作出裁判的审判庭为答疑的责任部门,案件承办法官为直接责任人,庭长为督办人。当事人拒绝承办法官答疑或对承办法官答疑不满意时,由审判长或庭长负责答疑。
二是规范判后答疑范围。将适用答疑的案件明确为审理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法律文书明确为生效和未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具有履行义务的通知书,防止法官不答疑和滥答疑。
三是规范判后答疑对象。将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执行案件中的权利义务人、利害关系人、协助执行人界定为答疑对象,避免与案件无关的人员滥用答疑权。
四是规范判后答疑内容。答疑主要对判决主文的含义、证据和事实的认定情况、说理部分的内容、适用法律条文的含义、当事人提出的与案件相关的疑问进行说明和阐述。与案件无关和涉及审判秘密的问题,予以说明并做好解释工作。
五是规范判后答疑方式。区别案件情况选择现场与择期、口头与书面、电话与上门、个别与集体等方式进行答疑,坚持简繁结合、及时快捷、灵活高效的原则,做到简案快答,难案慎答。
六是规范判后答疑考核。将判后答疑工作量和效率等情况作为法官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同法官的评优奖惩挂钩,对履行答疑职责不到位的,依规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