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库限制高消费后,家属却打起了“擦边球”,经常驾驶轿车到高档宾馆、酒吧等场所进行高消费。针对这一情况,8月11日,内乡县人民法院发出限制“老赖”家属高消费令。这是全国法院系统发出的首例限制“老赖”家属高消费令。
■借钱不还 “老赖”上了黑名单
据了解,这位被限制高消费的王女士,其丈夫唐某于2013年向某银信部门贷款10万元,期限为12个月并约定利息,同时由马某甲、马某乙、雷某3人担保。借款到期后,唐某没有按时还款,该银信部门将唐某诉至法院。内乡县人民法院判决唐某10日内偿还该银信部门贷款10万元及利息,马某甲、马某乙、雷某3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书生效后,唐某拒不还款,该银信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唐某玩起了“失踪”,执行法官多次寻找唐某未果,法院遂依法将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丈夫欠债 妻子被限制高消费
根据群众举报,内乡县人民法院发现,唐某的妻子王某在唐某“失踪”期间,经常驾驶轿车到高档宾馆、酒吧等场所进行高消费。法院认为,尽管王某不是案件的当事人,没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唐某对某银信部门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王某的消费也直接侵犯了债权人的合法财产权益,王某有义务协助丈夫履行法律义务。此外,王某经常驾驶轿车出入高档宾馆、酒吧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的行为,不仅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违背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将登记在王某名下的轿车予以扣押,并送达限制王某高消费令,迫使其履行法律义务。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家属高消费令告诫大家:任何打法律“擦边球”的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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