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这个老赖可恨 有钱吸毒没钱还款

  发布时间:2017-08-22 10:46:49


    有钱吸毒,却没钱履行法律义务。日前,内乡县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案件,被执行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4年,张某因生意需求向好友江某借款26万元,约定半年后还款。张某生意失败后,就断绝和江某联系,玩起了“失踪”。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某偿还江某借款26万元及利息。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及传票,但张某一直拒绝到庭,后被司法拘留。释放后,他再次玩起“人间蒸发”。无奈,江某只得提起刑事自诉。 法院查明,张某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有钱吸毒(其吸毒行为由公安机关处理),属于高消费,严重违反了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尽管张某在庭审前主动与江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庭履行了法律义务,但其有钱吸毒高消费却无钱还款的行为情节严重,应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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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南阳晚报》:8月17日W6版 南阳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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