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赖账还想高消费?没门

内乡法院对“老赖”家属发出首例限制高消费令

  发布时间:2017-08-16 16:39:16


        人民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库限制高消费后,个别“老赖”家属却打起了“擦边球”,或经常出入高档宾馆、酒吧,或驾车外出旅游等高消费。针对这一情况,8月11日,内乡县法院发出限制“老赖”家属高消费令,这也是全国法院系统发出的首例限制“老赖”家属高消费令。

    被限制高消费的王某,其丈夫唐某2013年向银信部门贷款10万元,期限为12个月并约定利息,同时由马某甲、马某乙、雷某三人进行担保。还款日期到后,唐某没有准时还款,形成诉争。内乡县法院判决唐某在收到判决后10日内偿还银信部门贷款10万元及利息,马某甲、马某乙、雷某三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书生效后,唐某拒不还款,银信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执行中,唐某玩起了“失踪”。法院依法将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群众举报,法院发现王某经常驾驶轿车外出进行消费。法院认为,尽管王某不是案件的当事人,没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唐某对银信部门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她的消费也直接侵犯了债权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有义务协助丈夫履行法律义务。王某经常驾驶轿车消费的行为不仅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违背相关法律规定,遂根据法律规定,将登记在王某名下的轿车予以扣押,并送达限制王某高消费令,迫使其履行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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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南阳晚报》:8月16日 南阳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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