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儿子被怀疑偷钱 父亲冲动动粗

一镢头把自己“打”上被告席

  发布时间:2017-07-06 15:26:27


        内乡县师岗镇的刘某,无故怀疑儿子同学小王盗其钱财,并三番五次上门训斥。小王的父亲王某冲动之下,拿起一把镢头将刘某胸部打伤。6月29日下午,内乡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在师岗镇付王苗村公开审理这起伤人案件。王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王某的儿子小王正在上初中,他与刘某的儿子小刘是同学。两个孩子年龄相近,学习之外经常聚在一起玩耍。王某说,小刘学习一般,他老来看小王的作业,一来二去俩孩子串门的次数就多了。

        “那次刘某丢了300块钱,非说是我儿子偷的,但他又拿不出证据。“王某说,“后来,刘某多次到我家当着我们的面数落小王。我们也了解过,是小刘偷了自己家的钱,不敢乱花,就放在小卖铺,每天花一点。”

       2016年7月25日下午4时许,刘某再次来到王某家絮叨此事。其间,两家人发生纠纷。王某的妻子小芹忍无可忍,端了一盆尿,泼洒在刘某的身上。刘某与小芹争夺尿盆时,王某怒火冲天,用手里的镢头戳在刘某的左胸部。后经相关部门技术鉴定,刘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双方就民事部分达成协议,王某赔偿刘某65000元,取得刘某的谅解。

        在农村因邻里关系不和而造成的纠纷时有发生。此案件又涉及到刑事故意伤害,很多村民前来围观旁听。

       闭庭后,王某告诉记者:“之前就是不懂法!要是早点知道,刘某无故怀疑我儿子,来我家说这说那,我就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过现在我和老刘见面也还说话,只是觉得为娃子们的小事,花钱不说,还闹得坐被告席上有了案底,不值当……”④5



http://epaper.01ny.cn/http_wb/html/2017-07/05/content_441830.htm

责任编辑:w    

文章出处:《南阳晚报》:7月5日06版 南阳法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