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改制农商银行,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大工作决策部署,对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防范金融风险有着重要意义。自2016年,内乡县信用社改制农商行工作启动以来,内乡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全力支持农信社清收不良贷款,共执结案件249件,标的1.7亿元,拘留59人,以拒执犯罪判处刑罚22人,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得到了县“四大家”领导、农信社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执行工作是清收不良贷款工作的关键和重点,该院在做好农信社信贷案件快立快审的前提下,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各种手段,为清收欠贷工作摇旗呐喊,攻坚克难。
一是组织专门力量。该院成立了专门的农信社信贷案件执行小组,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执结了一大批“骨头案”、“钉子案”。二是营造浓厚氛围。该院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法律宣传,借助报纸、电视、广播等新媒体,大力宣传清贷工作,营造舆论氛围,扩大还贷影响,让欠贷户明白拒不还贷的严重后果。三是加大信用惩戒力度。该院通过网络、电视等各种形式的媒体,公开曝光378名失信借贷被执行人,依法禁止其乘坐飞机、高铁、入住高级宾馆,禁止参与工程招投标,禁止高消费,限制出入国境,迫使其履行法律义务。借贷人纷纷受到震慑,有193人主动到法院履行法律义务。四是用足用活强制措施。一些借贷人面对法院的执行,装穷叫苦,隐匿财产,软磨耍赖。该院率先实施执行大搜查,根据申请人举报,共实施司法搜查16次,当场搜出大量现金和银行卡,以及部分高档消费品和奢饰品。另外,还有一些顽固不化的借贷被执行人不是想方设法履行还贷义务,而是举家外出务工规避执行,法院以涉嫌拒执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网上布控,查明了他们的藏匿地址,执行法官与公安民警联手远赴千里外,将与法院“捉迷藏”的7名借贷“老赖”抓捕归案,攻克了多年无法执结的“死案”。五是刑事制裁打击。对有能力却拒不履行还贷义务的被执行人,该院以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终结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同时还有部分执行案件由信用社提起刑事自诉,多名借贷人在庭审前,面对被判刑的现实,很快履行了还款义务。六是持续施压力度不减。对清收不良贷款,该院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选择诸如春节、酷暑、下雪等特殊时机和天气,适时开展“凌晨行动”“春雷风暴”“夏季雷霆”等集中执行活动,由于准备充分、方法得当、措施有力,快速攻克了一批“僵尸案”“钉子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效地震慑了持观望态度的被执行人,为农信改制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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