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法院建立健全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的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09-03-30 21:45:48


   今年以来,内乡县法院在调查分析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需求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七项工作机制,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
一是完善民意收集、分析和反馈机制。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及时、全面、广泛地收集涉诉民意。建立涉诉民意分析、会办、督办制度,在正确判断、去伪存真的基础上,采取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二是完善审判质效管理机制。完善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对案件审判流程实行全面跟踪监督。完善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制度,深入分析、及时反馈质评中发现的问题。
三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加强诉讼调解工作,促进涉诉纠纷有效解决。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扩大委托调解和邀请调解的案件范围,尽可能多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四是完善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机制。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探索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和执行的制度措施。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制度,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建立和完善由人民群众评判司法工作的机制。
五是完善司法能力建设机制。强化审判经验总结,着力对办案数量多、发改率和上诉率低的优秀法官的工作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完善法官培训制度,把培训的重点放在解决审判实践问题上,健全培训、考核、任用“三位一体”的培训制度。
六是完善便民诉讼机制。推行巡回审判制度,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推行民事案件速裁审理制度,提高审判效率。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涉诉信访终结案件救急资助等制度,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衔接协调。
七是完善规范司法行为机制。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严密各个审判领域、各个审判环节的实体性和程序性制度。切实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加强对类案的分析研究,统一类案法律适用标准,强化定案把关机制,对新类型、疑难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构建多层级的定案把关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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