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职责及待遇
性质:此次公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属政府购买服务,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县法院辅助岗位工作,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享受企业用工人员相关待遇,经费由县财政列支。
职责:协助司法警察做好押解人犯、开庭值庭、文书送达、法院安全保卫及其他有关工作;协助执行人员办理执行工作有关事项;负责法院其他有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等。
工资标准:人均2000元/月,按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工作,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
4、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统一指挥调配;
5、年龄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1997年1月1日前出生);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无残疾,身高170cm以上,视力0.8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6、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
三、报名
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退伍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板照片5张到南阳市瑞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3月27日
报名地点:南阳市瑞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内乡县人社局东50米)
报名费用:考务费100元/人
四、招聘程序
(一)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按照1:1.5的比例进入下一环节。
(二)计算机能力测试
主要测试计算机操作应用技能。
(三)体能达标测试
计算机能力测试合格人员参加体能达标测试。体能达标测试前,考生需签订体能达标测试协议书。
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长跑。
(四)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录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职位空缺,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南阳市瑞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3日内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并履行报到手续;试用期2个月,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本人解除聘用合同;已聘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进行日常管理。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面试、计算机技能测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招聘实行公正、公平、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犯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所有相关信息,请及时登陆内乡政府网、内乡亲民网或到内乡县人民法院、南阳市瑞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查询或咨询。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内乡县人民法院所有。
咨询电话:内乡法院政治处:0377—65267656 176*****
176176*****
瑞鑫劳务公司:185176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