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与法》:内乡法院率先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网银支付标的款

  发布时间:2017-03-13 16:51:41


    在省、市法、检两院清理执行标的款专项检查中,内乡法院针对过去执行标的款管理、支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案款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入手,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行执行案款网银支付,提高了执行标的款管理支付水平。

  一是协调县财政局、人行设立新的执行标的款专户,仅用于执行案款的使用,解决过去“大肚子”账户,案款厘不清的问题;

    二是标的款账户进账、支付银行短信提示,对标的款动态管理,解决标的款长期“睡”在账户上不及时支付的问题; 

  三是开展网银支付,在执行案款到账后一周内由申请执行人提供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经审查后管理员在办公室即通过网银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解决了过去办理标的款逐级审签时间过长的问题,极大地提高了标的款支付效率和兑现速度,方便了当事人的诉讼,提升了债权人对司法的信赖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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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公民与法》 2016年 第430期 p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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