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这两个“老赖”,逃得再远也没用

  发布时间:2016-12-27 16:56:03


    赖账不还,逃到异乡,可这有用吗。这个藏到云南,警方上网追逃后被抓获;那个躲到广东,可是当地法院却横跨四省前去实施拘留。可见,赖账不还逃得再远也是枉然。

    追逃,这个藏到云南被揪出

    2月14日晚上10时许,内乡县法院执行干警与内乡县公安局民警联手,将藏身在云南省红河哈尼彝族自治州泸西县躲避法院执行的王某押回内乡。

    王某因交通事故致使他人货物损毁,2014年被内乡县法院判赔他人7万多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以种种理由拒不偿还,无奈之下原告到法院申请立案执行。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拒绝报告财产,被法院罚款1万元。后经调查,在诉讼调解过程中,王某曾主动要求赔偿给申请人6万元,说明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并且他自行出资经营一辆半挂货车,有一定的经济收入。后来,法院多次传票、电话联系王某,他都以在外地跑车为由拒不到庭履行义务,并且以自己没钱、拿不出钱为借口拒不赔偿,案件久拖难结。今年9月28日,内乡法院以王某涉嫌拒执犯罪,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

    内乡县公安局经审查,将王某列为网上追逃对象,后来他被云南警方抓获。12月14日,内乡县法院与内乡县公安局联手,历时5天4夜,行程1800多公里,将王某押回内乡。12月15日下午,在法官的主持下,王某自觉履行了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现已执行完毕。④2


http://epaper.01ny.cn/http_wb/html/2016-12/19/content_371660.htm

责任编辑:W    

文章出处:《南阳晚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