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程序穷尽,规避执行方法用完,“老赖”终于瘫了!

  发布时间:2016-10-28 16:16:08



时某在接受刑事审判


法官向时某送达二审裁定书


法官再次主持调解


时某在执行和解协议书上签字


法官转交给申请被执行人银行卡

河南省内乡县村民时某因交通事故,于2014年11月被内乡县法院判赔他人42万余元,时某法定时间内提起上诉。案经二审法院审理,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审理过程中,经商的时某个人账户不时有较大钱额进账,但案件终结时某败诉之际,其个人账户的钱却不见了,此后再没现金往来。此外,时某家中有价值不菲的实物,却不履行法律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耐心释法明理,时某当做耳旁风,干脆避而不见,法院两次司法拘留教育后仍不凑效,申请执行人提起刑事自诉。案件审理中,法官耐心调解,时某仍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内乡法院判处时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时某不服一审刑事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0月27日终审刑事裁定书送达时,时某才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深知再无诉讼程序可走,也再无“躲猫猫”等方法可用,才主动表示愿意履行法律义务。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当天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时某当场给付17.5万元银行卡。当申请执行人接到法官转交的银行卡时,连声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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