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法院三项制度办理涉法上访案件效果好

  发布时间:2009-03-30 21:39:09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迎接“两会”的胜利招开,内乡县人民法院根据涉法上访案件的实际情况,制订了三项工作制度,有效化解涉法申诉上访案件。2008年处理的6起案件,无一起重复上访或越级上访。
   一、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内乡县法院始终把党组成员亲自接待群众、直接听取群众意见作为解决申诉上访和发现错案、纠正错案的有效形式,长期坚持,不断完善。并逐步建立了首办责任制、党组成员包案制、限期督办制等有效制度,使每一起涉法信访案件都有明确的责任领导、具体的责任人和解决的具体办法。
   二、坚持公开听证制度。对每一起复杂申诉上访案件,特别是涉及“三农”案件、城镇拆迁案件、企业改制案件、拖欠职工和农民工工资案件、执法人员违法问题等,都严格进行公开听证,邀请各方当事人参加和陈述不同意见,认真排查和化解影响案件及时处理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做到全面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避免偏听偏信,促使有过错方当事人认识错误,并配合法院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三、坚持人民调解制度。充分利用基层法庭距离群众较近的特点,坚持把法庭移到田间地头、工矿企业,以案说法,努力营造和形成息诉罢访氛围。同时,积极配合乡村调解员做好调解工作,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最基层。

 

责任编辑:fyh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