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信用卡恶意透支超3月 马某、邵某获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

  发布时间:2016-07-06 10:36:03


信用卡恶意透支超3月

马某、邵某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

74日,内乡法院审结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被告人马某、邵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143月份,被告人马某因做生意急需用钱,但没有房产证、营业执照等作为抵押手续,于是找到了邵某。邵某声称可以帮助马某办理一张10万元透支额度的信用卡,而自己为了从中牟取巨大利益,谎称对方需要支付一半金额作为手续费。由于当时马某急需用钱,就答应了邵某的要求,后二人将信用卡激活,将10万元套现后分肥。

事后邵某为了不使事情败露,故意向马某隐瞒银行打电话要求偿还该款的消息。直到201622日拖欠银行本息高达146097.93元(其中本金1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邵某拒不偿还银行借款,其行为已超过三个月,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但鉴于案发后被告人已将拖欠银行本息全部偿还,且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为维护正常金融秩序,打击犯罪,遂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http://www.hnr.cn/news/yc/ny/201607/t20160705_25694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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