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法院强化六种意识促审判工作科学发展

  发布时间:2009-06-08 08:10:45


   内乡法院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强化六种意识,实现法院审判工作科学发展。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把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融入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之中,贯穿到促进当前经济又好有快发展,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目标中。

二是强化为民意识,切实提高为人民司法的水平。积极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在司法便民、利民、民主、公开上下功夫,积极回应偏远山区群众司法新需求、新期待。

三是强化和谐意识,切实提高促进和谐的能力。扎实开展“调解年”活动,认真做好诉讼调解和预立案登记及委托调解工作,通过和谐司法,案结事了,推动和保障社会的大和谐。

四是强化廉洁意识,切实提升拒腐防变的能力。以贯彻落实“五个严禁”契机,通过文化倡廉、制度保廉、监督促廉、惩处警廉来抓好队伍廉政建设,为法院工作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五是强化学习意识,切实提高司法能力。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不断提高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熟悉和掌握社情民意的能力,理解和运用法律精神的能力。

六是强化基层意识,切实夯实发展的根基。按照精力向基层集中、力量向基层加强、政策向基层倾斜、工作向基层贴近的思路,切实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夯实法院为辖区经济建设发展服务的根基。

责任编辑:F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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