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付栓 通讯员张媛媛)内乡县的张某,酒后闹事,打伤邻居。3月15日,内乡县法院就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015年8月12日晚10时许,张某饮酒后来到邻居周某家,撞开卧室门,用手中的啤酒瓶对周某进行殴打。周某之妻龚某看见后上前阻拦,张某又用手掌朝龚某的面部打了几巴掌,然后抓住她的肩膀摔倒在地上,致使其右脚跟骨骨折。经鉴定,龚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酒后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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