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冯云虎)9月30日,洛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王夕中受贿案在内乡县人民法院审判,当庭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夕中有期徒刑8年,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范某有期徒刑4年,并对被告人王夕中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由追缴单位上缴国库。
据了解,洛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王夕中通过给相关承建公司关照工程项目等方式,收受多家公司贿赂的人民币、美元、购物卡及相机一部,折合人民币157.9万余元,并通过范某管理使用。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王夕中如实供述了组织没有掌握的其本人受贿1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并且提供了谭某贪污23万元的线索,并经司法机关认定谭某贪污157657元。
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依照相关法规,遂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两名被告人均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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