盆栽搬回家

《南阳晚报》:不是爱花是盗窃

发布时间:2015-11-26 18:18:16


   本报讯(记者王付栓 通讯员冯云虎 张媛媛)内乡县的张某、贾某看到路边供人观赏的盆栽惹人喜爱,便心生独赏念头,悄悄将盆栽盗走,结果因涉嫌盗窃被抓。11月15日,内乡县法院判处张某、贾某罚金各4000元。

   2015年4月,张某、贾某无意间发现,经常行走的路边摆放了很多盆栽,便商量着趁哪天天黑搬几盆回家。4月18日凌晨3时许,张某、贾某分别驾驶大货车自西向东行至312国道内乡县灌涨镇路段,将内乡县灌涨镇政府摆放在国道边花盆里的6棵铁树盗走。

   内乡县法院审理认为,张某、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且属共同犯罪。⑤3

http://epaper.01ny.cn/http_wb/html/2015-11/19/content_2526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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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南阳晚报》2015年11月19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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