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法院五项措施扎实推进“调解年”活动开展

  发布时间:2009-05-22 10:18:18


   调解年活动开展以来,内乡法院采取五项得力措施扎实推进调解年活动,取得显著效果。截止5月份,该院案件调撤率达86%以上。

一是一把手亲自抓。院长魏建国担任调解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重大案件亲自参加调解。每月例会都要听取各业务单位诉讼调解开展情况,对诉讼调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时研究解决,要求后勤等部门全力为诉讼调解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二是班子成员分包人民法庭。每个班子成员分包联系一个法庭,经常深入基层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网点,及时督查诉讼调解和预立案登记工作;切实加强与乡镇、司法所、民调组织的沟通与联系,协调解决委托调解工作中的问题。

三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建立调解、撤诉案件月通报制度,每月对各业务单位审结的调撤案件数和调撤率进行位次通报。要求名次落后的单位在每月例会上检讨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确保全院整体诉讼调解工作平衡开展。

四是召开现场会。每季度选择一个诉讼调解工作开展得好的单位,召开现场会,组织其他单位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评选调解能手进行奖励,营造诉讼调解工作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五是签订调解目标责任书。各单位分别与院党组签订半年、全年调解目标责任书,明确诉讼调解工作目标和责任,要求各单位做好预案,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负责人半年进行戒勉谈话,年底调整工作岗位。

责任编辑:f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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