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望病人“撞大运” 乐极生悲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8-27 15:52:47


    到时医院看望病人,在住院部捡到钱包,不但不主动归还失主,反而起了贪念,将现金据为己有,还将背面写着取款密码的银行卡上的20000万元取走。8月27日,检察院提起公诉,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均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4年7月20日19时许,被告人李某到内乡县某医院看望病人时,在住院部一楼楼道内捡到一黑色钱包,后趁附近无人之际,将受害人刘某遗失的钱包据为己有。随后李某发现钱包内有现金1700余元及邮政银行卡、农业银行卡等物品,并发现其中一张邮政银行卡背面写着取款密码,后携带钱包到其经营的门店找被告人王某(系李某丈夫),两人遂起贪心,分别于7月20日21时许及7月21日5时许,分九次在邮政自动取款机上将刘某邮政银行卡内20000元现金取走。案发后,两万元现金及钱包里面的物品被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给刘某。

    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王某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鉴于被告人李某、王某在案件审理期间已全部退赃,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王某认罪态度较好,且均属偶犯,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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