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误把骗子当妹夫汇出十万元

发布时间:2015-07-29 16:16:17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冯云虎)因疏忽大意,误将10万余元转账给他人。7月21日,内乡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李某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返还原告王某102500元。

 2014年12月2日16时许,王某在内乡县某银行大厅的一个自动存取款机上给其妹夫李某转账。因为事先给李某打电话说了转账的事情,李某告诉王某将钱还打入以前汇款的账号即可。到了银行,王某翻看手机里之前的短信,看到2014年5月28日的一条短信,内容是一个账号和李某(与其妹夫同名)的名字,王某误以为该账号系其妹夫李某的,便将102500元转入该账号。回到家,王某给妹夫打电话核实时,才发现打错账户了,随即打电话报警。内乡县公安局以诈骗罪立案侦查,并将王某转账的账户冻结。随后,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退回其汇款人民币102500元。

 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李某与原告王某互不相识,更无经济往来,被告无故给原告发送不当信息,造成原告因疏忽大意误将现金汇至被告提供的账户上,被告无正当理由取得该款,应当返还给原告。

http://epaper.01ny.cn/http_cb/html/2015-07/23/content_2192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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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南都晨报》:2015年7月23日 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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