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法院四项措施提升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5-07-06 11:13:19


    今年以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针对审判质效存在问题,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审判质效的全面提升。

    一是建立错案确认制度。审管办每月对发还重审、改判、再审改判的案件统计汇总,并调集卷宗进行审查,写出每个案件发还、改判的理由和依据,提交院审判委员会进行讨论。由审委会审查确认是否构成违法审判或存在司法过错。

    二是建立错案追究制度。对经审委会讨论确认为错案的,严格依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的规定,追究案件承办人的责任。

    三是建立答疑备案制度。要求案件在宣判的同时,承办人要对当事人提出的与案件相关的疑问进行解答,同时记入笔录备查。对于未按要求进行判后答疑并引发群体性上访的案件,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是健全流程管理机制。对所有案件的审限实行全程跟踪监督,明确变更审限的审批权,并纳入业绩考核范围。每月通报各办案人员的办案情况,着力解决月度结案不均、审判人员结案不均的问题,促进收结案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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