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法院马山口法庭及庭长徐宜明见义勇为受表彰

  发布时间:2009-05-12 17:39:45


   58,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马山口法庭及庭长徐宜明同志因在4.07”抢险救灾中英勇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了内乡县县委县政府的隆重表彰。

今年47日上午1156分,内乡县供销社马山口分社在旧房改建过程中发生房屋倒塌事故,马山口法庭庭长徐宜明闻讯后,立即放下手头的工作,迅速组织全庭干警来到事故发生地,与前来抢险救灾的广大干部群众一起,发扬不畏艰险、甘于奉献、连续作战的精神,积极营救受伤人员,转移受损财产,从当天中午一直奋战到第二天凌晨3时左右,将近15个小时,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取得了抢险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

为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抢险救灾精神,58日,内乡县县委县政府决定授予马山口法庭等单位为抢险救灾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马山口法庭庭长徐宜明等同志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并号召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在“4.07”抢险救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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