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实施首日内乡县法院院长亲临指导立案工作

  发布时间:2015-05-05 09:31:51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柳殿奎与主抓立案的党组成员、副院长杨红正在指导立案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于5月1日起施行,5月4日是《规定》实施的第一天,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柳殿奎与主抓立案的党组成员、副院长杨红便早早来到了立案大厅接待当事人并指导立案工作。

    为贯彻落实好立案登记制改革,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干警学习《规定》的精神和内容,要求结合以往富有成效的立案工作经验,确保立案登记制的准确实施。通过增加立案工作人员和立案窗口,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提供休息场所,配备便民饮水服务台等便民措施,使整个立案登记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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