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冯云虎 曹小东)丈夫多次盗窃,妻子在旁边望风。4月7日,内乡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2年,被告人张某管制2年,并均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去年4月至5月,李某和妻子张某一起,分别窜至内乡县王店镇、赵店乡等五处及西峡县,翻墙入院,盗窃电缆线等,价值总计2.68万元。其中,张某参与盗窃3起,均是在路旁望风。据了解,李某曾因盗窃罪两次被法院判刑。
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张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依照相关法规,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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