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冯云虎 )在山上放羊时抽了根香烟,从而引起森林火灾。3月16日,经内乡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内乡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张某犯失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1月24日下午,内乡县夏馆镇某村民张某在山上放羊时,烟瘾发作,后因抽烟引发森林火灾,造成某组和某国营林场内大量树木被烧。经鉴定,过火面积为42.75亩。
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由于疏忽大意造成大面积山林过火,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根据相关法规,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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