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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内乡:东躲西藏拒不还钱 耐心释法全部履行

发布时间:2021-07-22 16:33:28


  “常某,我们是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因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我们现依法拘传你至法院,希望你配合好我们的工作!”随着一阵铿锵有力的声音,执行法官迅速将常某戴上手铐并带离现场。

  2020年,常某在王某家购买材料用于装修房屋,并欠下3万余元货款。常某房屋竣工后,王某上门催要货款,但常某却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延还款时间。在王某多次催要下,常某主动向王某出具欠条一张,并承诺一个月内会将该欠款偿还。然而半年过去了,常某仍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欠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某遂将常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判决常某在规定期限内偿还王某3万余元欠款,判决生效后,常某不是积极履行判决书上确定的义务,而是一直外出居住在亲戚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因多次联系常某未果,王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向常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迫于压力,常某刚开始还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作出了还款计划,承诺会按照计划按时还款,但在履行了还款计划两个月后,常某又玩起了失踪。

  7月22日,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提供线索得知常某出现在家中,于是便驱车前往常某家中。在常某家中,执行法官见到了一直规避执行的常某,将其拘传至法院。

  常某被带回法院后,经过沟通,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常某法律意识淡薄,对强制执行的意义并不真正了解。找到问题症结所在后,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为他释法析理,告知他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不断为其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加强以案释法。最终,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常某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主动联系家人来法院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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