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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拒执被判刑   接到判决悔莫及

  发布时间:2018-03-22 10:05:36


     3月21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焦某罚金2000元。“早知道会成现在这样,之前我就应该早点儿把钱还了,主动履行法律义务,邻居知道我赖账,都不愿意跟我打交道,我哪儿还有脸出去见人啊。”收到判决书的焦某悔恨的说。

     法院卷宗显示,袁某诉焦某借款纠纷一案,经审理,内乡法院作出(2016)豫1325民初1821号民事调解书,焦某于2017年3月16日前还清借款。调解书生效后,焦某拒不履行。袁某申请强制执行,内乡县人民法院向焦某下发执行裁定、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焦某并未履行义务,也不如实向内乡县人民法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且以多种理由推脱,逃避法律责任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为此袁某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依法追究被告人焦某的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后查明:被告人焦某有能力却拒不履行法院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自诉人的自诉理由成立,法院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焦某在审理期间与自诉人主动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完毕调解书确定的法律义务,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为打击拒执犯罪,依法保护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不受侵犯,遂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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